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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引言
        本行为准则旨在规范公司从事保险经纪业务及其他人员的执业行为, 提升公司的专业形象,使公司发展成为中国保险业倍受尊敬的保险经纪公司;

        一、总则
        1、本准则是对公司员工的职业操守、行为规范、执业纪律等方面的基本规定,是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;
        2、员工必须遵守相关法律、法规,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;
        3、员工在业务操作中应严格遵守保险监管政策,做到依法执业、廉洁自律,规避监管风险和职业风险;
        4、员工在从事保险经纪工作中,必须把客户的最大利益放在首位,严禁损害客户的利益;
        5、员工应全身心投入公司工作,不得以任何形式,无论受薪与否,从事第二职业,包括独资、合资或出任董事职位或以聘用或兼任形式受雇。经公司同意的在其他企业任独立董事的除外;
        6、员工言行举止代表公司形象,严禁在任何场合发表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论,或做出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;
        7、员工在工作中应互相尊重、相互支持、相互配合。在任何情况下,严禁与客户或同事发生过激行为,或做出或散布有损员工关系的行为和言论;
        8、各分公司/部门之间应该树立全局观念,互相支持,互相帮助,积极协作,发挥整体优势,自觉维护公司整体利益。

        二、职业操守及行为准则
        员工在业务活动中应处处体现专业经纪人的行为规范,以专业和服务赢得客户信任。一般不得请客户参与高消费的活动,特殊情况需公司领导批准。严禁请客户参与任何色情活动;
        保密义务:
        客户有关保险的信息或其他任何信息,均属于客户商业机密。员工对客户的商业机密负有严格保密义务,严禁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;严禁在电梯、饭店及其他一切公共场所提及客户名称及谈论客户的商业机密;
        公司的任何电子或印刷的文字资料、手册、建议书、保险方案等,以及公司的制度、流程、业务信息等,皆为公司的商业机密,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无关的人员透露;
        员工于受聘期间所获取、收到或书写的所有电子及纸质文件均属雇主所有,并须于聘约终止时或于受聘期间或以后在雇主的要求下,将有关记录交回获正式授权接收该些资料的人员。违反上述规定者会被即时解雇;
        员工在工作中应恪尽职责,避免错误与疏漏。出现下列情况的,均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,包括通报批评、降职、降级、降薪等,直至解雇:
        业务人员未按操作流程规定,错过客户续保日期,导致客户保险脱保;
        业务人员未按操作流程规定审核保单,导致生效的保险单违背投保本意或与预期方案不符,经审计查出;
        因客户服务质量原因导致客户投诉;
        休假前未与同事进行工作交接,导致休假期间客户无人服务,或由于临时安排他人处理客户事项影响工作秩序和效率;
        财务人员未遵守财务工作制度,给公司造成损失;
        职能部门人员未及时完成本职工作,导致业务人员投诉,经查明属实;
        其他一切与工作相关的错误和疏漏。
        在和保险公司/公估公司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,必须体现专业经纪人的行为规范:
        在代表客户最大利益的前提下,以尊重、平等的态度对待对方,并注意谈吐和语言,不得采取强硬、以势压人的态度;
        在选择安排保险过程中,对于保险公司的选择要坚持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,避免在确定保险公司前接受或参加可能影响公正、独立做出选择保险公司判断的宴请或其他活动。保险公司主动提议和我公司进行正常团队建设活动的不在此限;
        严禁利用客户资源为个人、朋友、亲属或其他任何人员牟利。员工在安排保险过程中遇有亲属在保险公司的,应主动向上级汇报并视情况进行回避;
        保险的安排必须透明,不得损害客户的知情权。保险公司参与的份额必须真实的向客户进行报告,严禁要求保险公司进行“暗共保”等操作;
        所有业务收入均应以转账方式收取。特殊情况必须收取现金的,应经过公司批准;佣金收入必须从保险公司账户转入,严禁从个人账户划转佣金收入;向保险公司划付保费时,接收账户必须是承保公司账户,对方使用其他账户时,必须出具委托收款函。
员工必须廉洁自律,禁止在业务活动中,私自收受客户/保险公司贵重礼物(价值超过500元人民币)、礼金、购物卡等。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当场拒绝的,应立即上交公司人事行政部,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酌情处理;严禁利用业务之便接受保险公司的回扣;严禁参与保险公司安排的高消费或任何其他不恰当的活动;严禁挪用公款或从事其他营私舞弊之行为,损公肥私。违反此项原则的员工将视为严重违纪。
公平对待合作伙伴或竞争对手,不得诋毁竞争对手或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业务;
        员工必须养成和遵守良好的职业习惯:
        a)员工必须保持精神饱满,仪容整洁;遵守公司着装规定,拜访客户/保险公司或客户/保险公司来访,以及其他任何正式商务接洽场合,必须着正装。
        b)保险公司来访/客户会谈过后,应尽快写出会议纪要,或邮件致谢等;对于会议中商定的行动计划要积极遵守,对于未尽事宜,要制作跟进时间表;一般情况下,会议记录/纪要及时间表等文件应由职级较低的员工主动完成;
        c)与客户/保险公司关于业务的电话会谈结束后,应根据需要发邮件跟进,或写出电话记录并存档;
        d)遵守时间是专业经纪人的优良素质体现,守时包括以下方面:
        上下班时间,公司内部会议、培训时间;
        遵守上级或总部职能部门交办事项的时限,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应提前书面说明;
        与客户/保险公司约定的会议时间必须遵守,需提前10分钟到达,严禁让客户或保险公司等待。
        e)及时查收邮件,所有邮件必须在24小时内回复。 不能立即给予明确答复的,须向对方确认收到邮件,并口头或书面说明不能给予明确答复的原因; 
        f)公司同事之间发出的需要回复的邮件或交办的事项,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得到回复,发件人或交办人应及时发出一次或多次书面提醒或跟进,并口头或电话确认,直至对方回复或完成交办事项。在反复跟进仍未得到答复或解决的,发件人或交办人应将邮件抄送对方的上级请求协助或处理;
        书面信函、报告等应言简意赅;并注意使用适当的礼貌用语;避免口语化的语言,严禁使用武断的、挑衅的、或其他不恰当的语言;
所有正式文件均应以PDF格式发出;
        正式报告在发出前应请第二人复核,避免错别字和病句;续保报告/报价分析等重要文件,客户经理及以下员工须请上级复核后方可发出;
        对于同事/客户/保险公司发来的信息类的、帮助性的、建议性的、指导性的邮件或信函,应及时书面致谢;
男性员工应该主动礼让、照顾女同事或女客户。

        附则
        一、本文件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。
        二、本文件为《员工手册》的组成部分,公司人事行政部拥有最终解释权。内容如有更改,当另行公布。

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